在《诗经》产生的这个时代,在平民百姓中男女交往和恋爱还是相当地自由和开放,民间的性风俗确是如此。《诗》中所说的“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未备则不待礼”说明了有时可以不受那套繁缛的婚姻规矩的约束与限制;《周礼》所说的“以仲春之月会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则说明了每年有一段时间,男女可以随心所欲地发生性交行为,可见还保存着原始婚姻的某些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