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刀剑之锋
刀剑之锋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3717
魅 力 值:9
龙    币:688
积    分:1697.7
注册日期:2014-05-14
 
  查看刀剑之锋个人资料   给刀剑之锋发悄悄话   将刀剑之锋加入好友   搜索刀剑之锋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刀剑之锋发送电子邮件      

一个极其简单的逻辑

第一,别人消费开我名字的发票违法不?或者我的消费开别人的名字的发票违法不?

第二,贷款银行说,不限制必须本人消费,那就是说别人消费可以算到我的头上,那么我提供别人消费(支付)而写我的名字的发票就一定是违规?

第三,如果银行规定只有我本人支付才算数,为啥从来不提?是他们傻想不到有可能不是本人支付的款项吗?

第四,银行规定必须我支付的发票才算数了吗?如果规定很容易监督,拿银行卡流水单来证明,银行为啥不要求呢?

第五,最搞笑了,银行没要求,我没说,那就是骗银行。

第六,银行的规定没问题,我照着银行的要求做就是骗贷。你们确认你们的脑子没进水?

第七,不断地重复着消费贷进股市必然地违规,那么车发票车本是不是证明了已经消费?

第八,你想问是不是我“事实消费”的?银行从无此规定,请转第一条开始循环。




(此文由刀剑之锋在2019-10-30 05:52:15编辑过)
2019-10-30 05:41: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7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