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摩托原来是“坑” 骑它的人“掉进去”了
摩托车作为现代交通工具以便利快捷深受群众喜爱,它虽然操作简单方便,但也是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注册申领合法的机动车牌证,驾车人也必须要考取相关车型的驾驶证。但在现实生活当中,却总有人对此不以为然,不管摩托车牌证手续是否合法,也不顾自己是否有摩托车驾驶证,就随意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结果一旦被交警查获,所受到的处罚后果都非常严重。
11月23日上午,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回龙观警区执法小分队在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中,在昌平管界沙河镇于辛庄村检查一名骑摩托车男子时,发现男子所骑的摩托车悬挂的“京BB*587”号牌系伪造,且车架号也被人为破坏,而驾车人候某朋(男、46岁)也没有驾驶证。候某说,他是附近一处建筑工地的民工,他骑的这辆摩托车是工地提供工友的“共享摩托”,工友们基本上都没有本,从工地出来到附近的超市买东西啥的,谁想骑谁骑,至于车辆牌证合不合法他压根儿就没想过。候某今天骑车出来也是想买些东西,他认为周末交警都休息,况且又是偏僻道路,不会遇到交警,没想到刚出来就被查获。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车辆牌证不合法比他没本开车还严重。
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且候某没有驾驶证,民警依法扣留了违法车辆,并将侯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最后,侯某被沙河交通大队处以罚款600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
(来源:昌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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