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江南的风
江南的风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2311
魅 力 值:14
龙    币:53546
积    分:20995.2
注册日期:2008-12-17
 
  查看江南的风个人资料   给江南的风发悄悄话   将江南的风加入好友   搜索江南的风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江南的风发送电子邮件      

北京一养发店关门储值卡难退,商家:您已消费部分得按原价算!

办会员卡时享受了优惠折扣,商家一停业,退卡时消费项目却按得原价来核算退款?近日,市民包女士遇到了这样一桩预付费卡退款难的纠纷。因她购卡时未与商家签订协议,她的维权之路可真是一波三折。

包女士在位于大兴亦庄的一家养发店花了3489元办了会员卡,卡里包含30次头皮护理和12次养发服务项目。今年年初,养发店关门后就一直没再开。2月份,包女士意外地发现店面外已经贴出了“商铺出租”的告示。她连忙打电话向养发店店员询问情况。店员说:“我们没有关门,而是要换址继续经营。”

门店已关停

然而,直到5月初,包女士还是没有等来养发店重新开业的消息。于是,她联系了该养发店的刘店长,“门店什么时候开?在哪儿开?如果还不开,能不能把我卡里剩余的12次护理和6次养发项目退款给我?”

“你可以去双井店做护理,钱是肯定退不了!”对方回复。

“你们的开业时间一推再推,我都等了几个月了,到现在也没个交代。而且是你们的问题造成无法继续服务,我不同意把卡转到其他店使用,凭什么不给退钱?”包女士质问。

“你办的卡是享受优惠折扣的,现在没用完就要退,以前消费的项目就得全部按原价198元/次来核算。你已经做了20多次护理,按原价算早就超过了办卡费,这么算你还得再给我钱!”这时,刘店长又换了一套说辞。

商家与消费者对话截图

对这样的说法,包女士既无语又气愤,她找到该养发店的总公司投诉。公司市场部北方区的马经理对此的回应与刘店长如出一辙,并且还要求包女士拿出消费凭证来。包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手里只有在养发店购卡时的银行刷卡记录,而店家从未向她提供过任何购卡凭证、发票,双方也没有签过购卡协议。

“推销办卡时顾客是上帝,一旦办了卡,店家就成了大爷,退款怎么这么难?”包女士拨打热线电话与消协电话求助。

记者致电刘店长询问情况时,对方坚称消费者要退卡时需按照原价来收费的做法是合理的。“现在是她自己不做了,不是说我不让她做。我们连锁店都是这个规定,按原价她还得倒贴给我钱呢!假如当时好好说,没准儿我可能还退给她。这样的情况下,对不起,我一分不退,你爱哪儿告去哪儿告去,我这是合理的。”

东城区消协投诉部主任赵梦云表示,消费者在购卡时,商家把诱惑消费者的优惠条件都告知消费者,但对于如何退卡、退卡时怎么扣钱只字不提。如果消费者要退卡退费时,商家就以按原价来核算扣除,这是部分商家管用的伎俩,这一做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商家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门停业,造成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要求消费者转至其他门店继续完成服务项目,其主要目的是为减少商家自身的损失,而实际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经记者和东城区消协工作人员的多番调解。该养发店总公司出面,向包女士道歉,并承诺会要求门店退还包女士会员卡剩余项目的费用,共计1500多元。

美发卡、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如今的都市人谁手里没有几张预付费卡?在享受一定程度优惠的同时,消费者也承担着利息损失、限制选择范围、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经营者半路关门等诸多风险,消费者维权难的事件屡见不鲜。

据赵梦云介绍,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卡时,都忽视了向商家索凭证,这也是出现消费纠纷后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依据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包括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赵梦云特别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各类消费卡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口头承诺”或是条款有歧义的地方,都要固定在书面协议中,并保留好预付款支付凭证及相关证据。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损时,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者工商行政部门电话,申请消协或工商部门介入,由相关单位对纠纷进行调解或者对商家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罚。消费者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消费,避免一次性预存过多资金。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褚英硕



--
是你? 在我紧闭着的心门 打开一道缺口 ? 用你的温柔宁静? 滋润温暖了我? 冰冷干涸的心
2020-06-02 16:01:5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7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