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小哥被打,本是一件很普通的民事纠纷(行政处罚,赔偿,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民事纠纷,即使到了法院的层面,也是尽量调解为主。 事情发生后顺丰的老板站出来说不接受和解,作为一个有影响的公众人物。 第一,不是当事人,难道你说不和解就不和解吗? 第二,是否得当事人的授权,全权代表当事人发表声明? 受伤者是顺丰公司的员工,老板或者公司站出来要求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打人者,但是却站出来代表员工去说坚决不和解,即便是千亿的老板,这样说也不合适吧?
我只是质疑老板的做法不妥,就被“回龙观110”上纲了--- “回龙观110”强调不喜欢人身攻击,打标签。 “回龙观110”对弱者是否有发自本能的同情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善良的试金石。 当年顺丰快递小哥被打,你们都发表阶级兄弟般的同情的言论了吗?如果没发表,那肯定你们是缺少“同情”.
(此文由kaixin_inging在2020-06-14 23:01: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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