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败俱伤
顶替者“王丽”单位的同事说:“这个事做得太绝了,之前怎么不能商量商量怎么做法,做得忒绝,这事属于两败俱伤(另一人声音:应该提前协商),不该弄这么绝,你把她抹(ma)下来你能上去喽不?能不?”
在我看来,这个同事压根就没有公正之心。怎么叫两败俱伤?一个小偷在公交车上想偷东西时被乘客勇敢抓住了,乘客自己也受伤了,那是不是两败俱伤啊,吆喝一声让小偷停止了盗窃,是不是两全其美了? 揭发冒名顶替者,让冒名顶替者和相关责任人都付出代价,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造假的代价越高,罢官,开除,入刑,这样才能警示后来试图以身试法者! (此文由kaixin_inging在2020-07-04 13:18: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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