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3个月以来 昌平区查处个人违法行为294起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第四波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 在回龙观街道蓝天嘉园社区,回龙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居民已经通过媒体、宣传海报等途径掌握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和要求,但在实际投放过程中,仍有个别居民将生活垃圾混投混放。 据介绍,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于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个人,本着“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在处罚方式上设定了处罚梯度。违反条例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筒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据统计,自5月1日起截至7月底,昌平区共查处生活垃圾分类个人违法行为29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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