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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被投诉的龙锦六区底商的鱼乐贝贝回龙观二店的主体名称为北京童乐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锦六区1号楼1层3,已于2020年4月23日办理注销登记,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锦六区1号楼1层3进行实地检查,该场所已人去楼空无经营迹象,通过拨打登记时留存的联系电话语音提示为空号,拨打登记时留存手机,对方称不是该公司人员、也不知道该公司。执法人员经与投诉人核实,投诉人于2020年1月6日通过微信财付通向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西庄村39号)转账5300元,2020年4月接到短信通知,被告知转到鱼乐贝贝回龙观华联店继续消费。执法人员对同成街华联三层“鱼乐贝贝”进行现场检查,门头显示为“鱼乐贝贝婴幼儿游泳馆”,并悬挂“休息中……暂停营业”标牌,该处未开业,也无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通过华联商场管理方了解到,该处由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575156970Y,法定代表人:张节,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西庄村39号),通过华联商场管理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该经营场所负责人朱店长,语音提示电话无人接听,同时通过数据中心查询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经拨打处于关机状态,通过年报留存联系电话进行联系,机主称自己以前是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告知了负责人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拨打电话进行联系,语音提示为空号。同时经查询,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由于“鱼乐贝贝”已停业,且无法联系,投诉人认为该店在华联商场内,要求华联商场负责解决此事。对此,我局于8月24日,组织龙泽园街道司法所、龙园派出所,组织10名投诉人代表、华联商场代表进行了现场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 由于投诉人所投诉的北京童乐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且无法联系,且承接继续消费的同成街华联三层的“鱼乐贝贝”(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业,也无法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法终止调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的规定,建议投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对北京鱼乐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其转移资金或资产,保证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不受侵害。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继续设法查找“北京童乐宝贝”以及承接继续消费的同城街华联三层的“鱼乐贝贝”,一旦找到,我们将全面开展调查,并视调查情况进行行刑衔接,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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