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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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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idili创始人获刑!
用户付费观看了视频平台具有独播权的热门作品后,却发现在D站(www.dilidili.com)可以免费观看并下载。11月26日下午,南都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办理的D站盗播动漫侵犯著作权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徐汇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禁止被告人温某某至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

检方认为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三被告刑事责任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温某某以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经营www.dilidili.com等网站。期间,被告人温某某雇佣被告人郑某某、被告人林某先后担任公司在线部主管,负责网站影视作品的播放、下载等技术管理;雇佣被告人黄某担任商务部主管,负责网站广告招商等。

被告人温某某等人在经营该网站期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传播上海童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权利单位享有许可使用权的作品共计6000余集,并通过网站发布广告谋利。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郑某某、林某、黄某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他人的影视作品,有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温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系主犯。被告人郑某某、林某、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郑某某、林某、黄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温某某、郑某某、林某、黄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庭上,公诉人对四名被告人的职责分工、地位作用、是否主观明知D站存在盗播动漫作品的行为、如何非法获取侵权视频、D站营利状况等内容进行讯问。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四组证据。
法院判决被告人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本案系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犯罪数额的计算方式(部数、集数)、对被告人温某某的量刑等展开辩论。
公诉人认为:

其一,根据1999年最高法《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实施单位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以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被告人温某某4人在经营涉案网站的过程中主要以传播侵权作品获取利益,并且成立公司、经营网站的目的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

其二,根据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关于就网上影视复制品数量计算等问题征求意见的函》,“包含1部及以上电影,或1集及以上电视剧的1个视频文件视为1份”。同时,日本动画的每集视频文件有独立性区分,观众无论从哪一集都能看懂本集所表达的作品内容。无论是长篇动画还是短篇动画新番,每集从事实上和法理上都可以构成一个单独作品。因此,本案被侵权作品的数量以集作为单位。

其三,被告人温某某的行为性质恶劣,在民事诉讼、行政处罚后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被告人温某某没有对被害单位作出任何退赔行为、取得谅解,因此对被告人温某某不宜适用缓刑。


公诉人认为,四名被告人虽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但是法不容情,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法律零容忍,一律要予以严厉打击。
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禁止被告人温某某至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
被告人郑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林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黄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禁止被告人郑某某、林某、黄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本案赃证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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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2020-11-27 09:33:4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7次    系统提示:此篇文章由"邻友圈"客户端发送,下载邻友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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