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83459 |
魅 力 值:1436 |
龙 币:131721 |
积 分:73617.9 |
注册日期:2003-08-03 |
|
|
|
“涉健康宝弹窗行政诉讼案”一文刷爆朋友圈
“涉健康宝弹窗行政诉讼案”一文刷爆朋友圈,“健康码”纠纷究竟能否提起行政复议、诉讼?
相信不少朋友经历过健康码“弹窗”,其中不乏“无故躺枪”的情况,着实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近日,“数据法学“发表的“涉健康宝弹窗行政诉讼案:健康宝弹窗温馨提示可诉吗?”一文引起热议,其中介绍了北京市司法局处理的首例健康宝弹窗相关的涉疫行政复议案件,以及顾某针对健康宝弹窗提起的行政诉讼,引发“弹窗申诉无门”网友的共鸣。
那么针对“健康码弹窗”究竟能否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呢?
很多人认为“健康码弹窗”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程序来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从弹窗内容来看,主要是告知涉疫人员配合风险排查,或者暂缓进京,属于一种疫情防控行政管理活动。而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指采用行政拘留等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两者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
因此,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角度来看,“健康码弹窗”并未直接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程序。
至于文章中所提及的涉疫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是经司法局立案处承办人调解、解决问题后申请人自愿撤回,很可能并未真正立案(也就是说不一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而行政诉讼也只是刚刚提交起诉材料,人民法院是否立案受理也还是个未知数。
配合疫情防控固然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但防疫工作也不是在于一朝一夕,既然已进入“持久战”,那么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得跟上不断完善。从制度上规范健康码的管理,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为大家的日常生活多一份便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