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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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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资政策岂能与国法相悖?(转自西部士报)
武宏斌 王兴海(河北报道)

很早就听说河北省盐山县在吸引外资、优化招商环境上“力度过人”,频出“惊人之举”。近日,记者慕名来到该县采访,所见所闻竟让记者很是困惑。
日前,记者走进河北省盐山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正中间的盐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栏非常醒目。其中最抢眼的要数《盐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优化经济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承诺》。全文如下:
1.全力保证企业用地,只要企业申请用地,我局确保供地指标。
2.凡是政府无偿为企业提供的土地,我局负责免费办理一切用地审批手续;对于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或技改项目用地,企业可先开工建设,后规范用地手续,并不再收取临时占地费。
3.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变更产权,一律只收取工本费10元,企业所需各类用地手续(包括土地征用、抵押评估、登记发证等),在接到用地申请后,3日内办理完毕。
4.企业征用土地,我局只收土地勘测费、登记费、工本费。三项合计收费标准为:10亩地以内的收1000元;10亩地以上的收2000元。
5.企业以土地为抵押物,办理抵押贷款的程序、收费标准、评估次数,严格按照盐政字[2003]27号档执行。
6.未经县优环委审核、县政府批准,一律不起诉、查封企业、冻结企业账户。
7.对未经批准进入企业检查、收费、罚没和有吃、拿、卡、要、借、报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看到这么多条与国家法律不符,甚至相悖的“公开承诺”,记者竟感到有些担忧。2005年7月13日上午,记者找到该局主管执法工作的纪检书记韩忠树,希望他能给予解释。然而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盐山县委宣传部有规定,没有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允许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敢于制定与国家法律相悖政策的不只是盐山县国土资源局。在盐山县广为散发的一份印制精美的宣传材料上,盐山县政府公开承诺:凡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政府无偿提供50亩土地,该项费用由县财政支付。投资2000万元送100亩,3000万元送150亩等。而且由县长亲自赠送。采用地方财政返还或奖励的方式,以投资多少给予年数不同的减免地方税收的优惠。更出格的是,盐山县政府还以正式档规定,向所有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派驻警察,用于保护企业宽松的“发展环境”,未经县“优化环境办公室”批准,执法部门不得进入园区执法,新闻单位不得进入园区采访等。
盐山县政府为扩大招商引资,不仅绞尽了脑汁,甚至不顾国家三令五申,公然违背国家法律,自制优惠政策,并用自己制定的土政策,划定一方“独立王国”,人为制造出一片“法律真空”。在群众纷纷抱怨的同时,投资商能否纷至沓来? 记者在盐山县采访时,凑巧见到来自广东顺德市的李先生和香港的谢先生结伴到盐山县考察。他们的回答也道出了记者的担心。李先生说:“钻政策空子,占小便宜,是早些年小作坊业主喜欢的。作为一个理智的投资者,最盼的是法规政策能透明,最怕的就是‘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因为这意味着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使整个行业丧失了公平竞争的大环境。还会有朝令夕改的危险,使企业投资风险加大。”谢先生则语重心长地说:“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有法律的尊严,才有美好的形象。”
  在盐山县,记者还发现,安装了警灯警报,却缺牌少照的“光屁股”警车成为当地一景。记者采访时就遭遇了此类警车无来由的拦截盘问。当记者要求给一个正当理由时,当地执法部门的解释是,这是协勤在疏导交通,维护治安,目的是为了优化招商环境。而据当地百姓反映,这些所谓的协勤违法乱纪、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2005-07-26 14:22:3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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