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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幼儿园收费过高问题”的提案的办理报告,请大家谈谈是否满意,尤其需要蓝鸟同志的意见。两天内我要回复。谢谢
北京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34号提案的办理报告(A2)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幼儿园收费过高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昌平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区教委、发改委对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经调查统计,回龙观地区现共有10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回龙观镇政府办,一级一类园)1所,昌平区教委批准的民办幼儿园9所,主要集中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内。
回龙观文化居住区是北京市大力建设和发展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之一,随着居民的陆续入住,适龄儿童入园的呼声越来越高,经常有居民向市政府、市教委反应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昌平区教委的压力很大。经协商后,开发单位建成一所就移交昌平区教委一所,尽快办园招生以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由于昌平区政府财力有限,教师亦有严格的编制限制(增加公办教师名额职数需市人事局批准),又急于办园招生以缓解适龄儿童入园难矛盾,因此都办成了民办幼儿园。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格,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幼儿园收费过高问题,区发改委、教委均到实地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收费违规问题,并且各民办幼儿园均按有关规定到区物价部门进行了收费备案。《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本市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发挥政府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尽管如此,昌平区政府已责成区教委认真抓好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内民办幼儿园收费工作,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尽量压缩开支,收费不能超越群众的承受能力。
为切实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昌平区政府已将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建立公办幼儿园纳入了发展规划,并将克服财力上的困难,积极向上级机关请求增加教师职数,开办公办幼儿园。计划2006年底前将回龙观居住区正在建设的1所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2007年底前另在回龙观居住区规划调整中再建1所公办幼儿园。区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监理,对于违法多收费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查处。

二○○六年四月六日
(此文由路线图在2006-04-19 19:03:39编辑过)
2006-04-19 19:02:0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36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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