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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绿地

业主维权记录:消失的绿地   对于天鸿所称的由于工作“疏忽”而“标成了绿地”,律师说,错误“也要依法证明,由法院判断”,“一旦出售给业主后,土地使用权就是开发商与业主共享,未经业主同意,无权变更。”    回龙观云趣园业主杜茂文2003年9月以来心里一直堵得慌,原因是他所住的回龙观一期2000年开盘时开发商承诺的周边环境规划已无法兑现。    “当时为什么选云趣园二区啊?就是因为环境好。小区西边是花园和运动场,东边是500米的绿化隔离带。”老杜说2000年8月决定购房时,环境规划诱惑占了极大的比重。    现实却让老杜的心灰了半截。记者在现场看到,就要完工的骊龙园小区早已取代了云趣园二区西面紧邻的原规划绿地,由8幢4至6层板式住宅楼组成、总占地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住宅区“骊龙园”,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公交房地产开发公司;而北店嘉苑的住宅楼也覆盖了原规划中的绿化隔离带。    规划绿地属小区业主公摊面积,为业主共同所有。小区业主自2003年9月始围绕这块绿地所进行的维权活动,使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回龙观文化居住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也让老杜开始了他无奈的维权之旅。    绿地变脸:至少是欺诈    这块4万平方米的绿地图示,清清楚楚地出现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开发商北京天鸿集团的售楼书上。“开发商的售楼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少是要约邀请。”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对这一点确信无疑。    秦兵说,开发商在售楼后没有兑现绿地,而是违反原规划盖起了住宅楼,那么这种行为“至少是欺诈”。秦兵当时为回龙观业主绿地维权提供过法律咨询。    业主们在2003年9月14日发现原先荒芜的绿地有动工的迹象后,一面组织与天鸿交涉,一面也意识到原始规划图是他们有力的证据。    业主代表数次前往北京市规划委要求看绿地原始规划图。    其中一位业主老李对《法制早报》记者说:“第一次看到的是复印图即白图,而这张白图在法律上无效的,但这张白图上同样也是标明了那块地是绿地。”    老杜补充说,这张白图是工作人员出去了1个多小时拿回来的,而且该图纸是全新的,没有任何皱纹和折叠的迹象。    维权小组成员同时是人大代表的聂海亮提供给本报的《回龙观业主维权事实真相》中说:“业主们看到的云趣园规划图上,这块‘绿地’规划的是室外体育场和室内体育馆及其附属‘变电站’,并没有住宅楼房。”    而业主希望规划委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蓝图”的要求被工作人员拒绝,理由为规划图是保密的。    老李说:“第二次去,情况发生了变化,大概是国庆之后。但看到的又是白图,白图已不是原来的图,那块绿地变成了‘公交用地’。”看到图纸发生变化,双方发生争执甚至出现了抢图纸的事情。    “我们当时看到所有的证明材料都是复印件,我们提出要看原件,结果被告知只有律师才有权看原件。”    “他们这样说有何依据?如果规划图是机密文件的话,律师看了也不能说,违反《保密法》。”秦兵律师说,“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归人民,人大代表是人民权利的体现。业主可以要求人大代表(聂海亮)指令查询。人大代表有权要求规委主任把图纸送到人大代表的办公室,否则可以罢免该领导。”    绿地规划是“工作失误”?    2003年,维权小组想到了依靠法律解决,维权小组成立的“法律咨询组”已经联系好了几位律师。后来,政府出面协调,由北京市规划委、建委、土地局、以及市信访办、昌平区委等部门组成了“北京市回龙观云趣园业主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我们想政府出面的话既权威,又可能节约很多时间,就与协调小组进行了2次会谈。”老杜回忆说,2003年1 1月11日,他们要进行第二次会谈时,协调小组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处理决定和天鸿的道歉信发到物业张贴,将有关方面所负责任定性为“工作失误”。    在政府协调小组《再致回龙观云趣园小区业主的公开信》中,有这样一段话:“对天鸿集团在其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宣传失误和工作偏差,责成天鸿集团公开向业主赔礼道歉,责成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落款时间为“2003年11月1 1日”。    到底是什么样的“失误”呢?    在一同贴出的天鸿集团公司《致云趣园小区业主的道歉信》中说:“云趣园二区西侧公交用地是1998年市政府拨给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建设用地。在这之后,即1998年底我公司开始按市政府要求,进行回龙观一期建设。销售时,由于我们的疏忽,没有深入了解这块土地的详细规划,在宣传画册的示意图及鸟瞰图中,将这块地标成了绿地,并由此引发了近期的争议。……最后,我们再次向云趣园的业主表示诚恳的道歉。”时间为2003年11月7日。    而负责该地开发的北京市公交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负责人在2003年9月曾表示,这块地在1997年时就和回龙观小区内的汽车站用地一起征用了。但对于天鸿是否用这块地做过什么样的事情和承诺,他们并不知情。    “1998年就算整个现在的回龙观社区范围都是田野,一片荒芜,(公交公司)怎么就偏偏选中那一片地了呢?” 业主们很是不解。    作为规划部门,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1998年12月31日发给市公交总公司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中附图说明了征地四至范围。业主们反映,他们请数位专家验证过此规划图,结论是“位置不符合现在实际。”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1999年第031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中,标明该公交住宅小区的用地四至为“东至回龙观文化居住区C04,南至周良路,西至周庄街,北至公交场站用地以南。”《批准书》注明有效期限至2001年12 月15日。    老杜说,如果1998年这里是农地,是没有所谓某某路的,要有也只有田埂。而1998年回龙观就已经开始建设了,上述标出的四至中“南至”和“西至”的路名与现在实际路名也不符。现在骊龙园南至龙禧三街,西至育知路。    而即使是对于天鸿所称的工作“疏忽”而“标成了绿地”,秦兵律师说,错误“也要依法证明,由法院判断”。他说:“一旦出售给业主后,土地使用权就是开发商与业主共享,未经业主同意,无权变更。”    职工住宅也变脸    如今的骊龙园西侧盖有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内有450套商品房,以均价4000元每平方米出售。来自网上的信息称,骊龙园一期2004年7月16日开盘,二期2004年9月30日开盘,一期二期2005年10月入住。    而与现在的商品房性质矛盾的是,1998年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给市公交总公司的《批复》中说:“为缓解你公司职工住房困难,结合新建场站配套住宅建设,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同意你公司新建回龙观公交住宅小区。”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1999年准予市公交总公司建设该公交住宅小区的第031号《批准书》内也明确“批准用地用途”一项为“经济适用房”,而非现在的商品房。    云趣园维权代表在2003年11月与政府协调小组的第二次会谈中质疑说,既然是解决公司职工住房困难,为什么 6年未盖?为什么在2002年又把康居工程转开发为商品房出售?    记者在杜茂文提供的北京市建委2003年9月11日发给市公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看到,“工程名称”一项为“公交住宅小区1#-4#住宅”。

2017-10-17 10:59: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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