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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你静下心来看问题的现象,然后分析本质,就能够明白我的观点了
问题的想象是:
A 客观现象:
许霆--在银行的监视下(柜员机有监视器)----按照银行柜员机的指示--取走了钱。
理性分析:
1/ 银行的监视器当时是正常工作的,而且许霆当时完全知道银行的监视器在监视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许霆的一些行为都是“在银行的监视下”完成的,这怎么也不能说是“秘密窃取”吧。
2/ 许霆当时完全是按照银行柜员机的指示作的。他不是电脑黑客,也没有特异功能更没有破坏柜员机,他完全是按照柜员机的指导一步步操作下来取走了钱的。
你举的例子“现在偷自行车的,大白天众目睽睽连锁都不用撬,就把自行车往面包车里搬,”我认为根许霆的情况不一样。因为那是在没有----监督(或者说没有尽职尽责地监督)-----的情况下干的,也就是说,当事人不知道。*这一点非常重要!!!*
而许霆的案子,当事人亲自监督着(是否玩忽职守等问题我们不在这里讨论),所以我认为不能叫做“秘密窃取”
举例说明:
“清逸居士”当着“小美爸爸”的面(在你的监督下)按照“小美爸爸”的指导打开“小美爸爸”的保险柜,从里面拿走了100元钱。请问,“清逸居士”是秘密窃取了“小美爸爸”100元钱吗?
或许你可以告我抢劫(说我武力威胁你),但你不能说我偷窃。
B 客观现象:
许霆--在银行的柜员机里-----从许霆的账户-----取走了钱。
理性分析:
许霆是从自己的账户里取走的钱,而不是从别人的账户里取走的钱。
据我所知,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国家的那一条法律规定,从银行自己的账户里取钱叫做偷窃。我记着前些年银行一直在推广一个概念“电子钱包”。我不太懂,大概的好像意思就是银行卡就是一个电子钱包。我觉着这个概念挺好的,也很贴切。
那么,我们换个思路想这个问题:
许霆--从许霆的钱包里-----取走了钱。
我想,迄今为止应该还没有哪个国家的那一条法律规定,自己的钱包里取钱叫做偷窃吧。
至于说这个钱是不是许霆的,我觉着不能说明问题的本质。因为没人知道这钱是谁的?也许是你的,也许还是我昨天存的那。
举例说明:
“清逸居士”往“小美爸爸”的钱包里放了100块钱,“小美爸爸”第二天从钱包里拿出这100块钱吃饭了。请问,是“小美爸爸”偷了“清逸居士”1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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