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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康正是否应该“义务”帮助办理担保的人员的看法
如果康正只是作为一个代理而在海淀中心呆着,那么它就算如何骗人、如何收费、如何
刁难都是正常的,因为我们可以不去它那里办吗。但是问题在于它首先是担保中心设在
海淀中心的一个驻外办公机构!它首先应该完成担保中心给予它的职责,其次才是给别人
代理而收取代理费。它作为担保中心的办公机构肯定是有回报的,并不是白干,所以
就应该做好。现在它为了骗取代理费,就故意欺骗、刁难不进行代理的人,而担保中心
又因为有了康正而撤销了自己在海淀中心的驻外办公机构,使得担保中心的一个本来
是三方受益的政策(即方便了办事的人员,又给予康正挣钱的机会,而且减少了担保中心
人员的工作),变成了怨声载道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任务老李来了说得“义务”是错误的,如果这样,那么警察抓贼、工人生产其不是
都叫做义务?康正从担保中心得到了回报(合法的在海淀中心摆摊),就应该替担保中心
尽到职责(为没有进行代理的人服务)
2003-01-24 12:40: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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