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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苑一区健身广场放音乐、办活动扰民严重!!!!!!!!!!!!!!!!!!!!!!!!!
各位居民:
回龙观龙跃苑一区健身广场内,噪音扰民问题日渐严重,与物业及居委会多次沟通均无效
1. 入夏以来,每天早上6点半左右有练太极拳及扇子舞的居民的用小型收录机放音乐,住在周围楼里的人不关窗户就会被吵醒,除我家老人外,多次有人对他们提出意见。
2. 周一到周五晚上7点半-8点半有练健身操的用喇叭放音乐,周围楼里的人即使关上窗户仍无法听清电视的声音,音乐声站在小区东门就能听见,多次沟通也无效。
3. 6月30日,物业与居委会在没有得到周边居民同意的情况下,联系了儿童用品公司在广场举办促销活动,用高倍音响放音乐,主持人的声音更是震耳欲聋,期间一位情绪激动居民更是与主办单位发生肢体冲突,并用砖头怒砸音响后活动被迫终止。
4. 7月1日,物业与居委会在没有得到周边居民同意的情况下,举办文艺晚会,从6点半用大喇叭放音乐、唱歌至8点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其中: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我们广场周边的居民不反对在广场举办活动,但无法接受活动过程中制造各种噪音,请在广场活动的居民不要只顾自己痛快,不考虑周边居民的感受,我知道你们大多不住在广场附近,你们想想如果有人在你们窗户下发音乐,制造噪音,你们是否原意?社区健身广场是给居民用来健身的场所,不是文艺表演的地方,你们都是上了岁数的人,请遵守国家规定,还周边居民的宁静,同时也请周围居民团结起来,对不合理的现象说不!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将物业和居委会告上法院,我们是有法可依的!
(此文由libenjamin在2012-07-02 14:07:24编辑过)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站网友《libenjamin》原创,转载需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转载自www.hlgnet.com』
2012-07-02 14:05:4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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