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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37 |
魅 力 值:52 |
龙 币:36 |
积 分:51.6 |
注册日期:200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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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置顶,无比荣幸!!过几天有空,准备研究研究务权法!!不能再让物业吃咱们、花咱们、转咱们。坑咱们。野蛮压制咱们!还不给咱们做实事儿!!!一定得闹大,得到重视!!
我听说物美的地方,以前是小区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出租了,应该把钱给咱们小区的居民啊!
而且停车费的事情得好好问问了
物业每年的开销应该给小区公示!而且得院内张贴!论坛发布!并且找出专门的人来负责收集反馈意见!不然公示没有意义!!
如果发现物业有私吞钱款的做法,决不留情,法庭上见!!!!!!!!!
今年的。明年的。以前的,全部一一算清楚!!都得怎么吃的怎么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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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应该联合起来,齐心让物业把小区美化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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