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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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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赔付额 温州路虎车主退车获赔3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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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置的100多万元路虎揽胜SUV在购车后发现竟然在销售之前就有《领料单》和《施工单》,车辆提车前就被维修过了?这是怎么回事?车主据此认定车行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起诉要求退车并赔偿三倍购车款共计314余万元。2015年8月10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起全国最大金额汽车维权赔偿案,并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  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

  今年3月31日,浙江丽水市的黄女士在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越野车,车价为104.8万元,4月1日全款付清后提车。“车主登记是我的父亲,车平时也是他开。”黄女士介绍到。

  今年6月4日,车辆进行首次保养,黄先生发现保养资料内还夹着《领料单》、《施工单》,内容显示他的新车在提车前就有过维修。经问询销售人员才了解到,这辆新车早在今年3月29日就因排挡杆破裂被更换过排档杆、变速箱模块和排档杆周边线束。这样的结果让黄女士颇为震惊,给父亲买的新车竟然是修过的,黄女士无法接受,于是将经销商投诉。

●  “这是正常PDI”

  事后,黄女士购买车辆的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公司销售经理谢延表示:车辆维修的情况并没有告知过黄女士,是因为这样的维修不会影响消费者的安全驾驶,所以没有必要,只愿意赠送客户几次保养平息此事。

  “4S店进行PDI检测的结果没告诉我,如果早知道车辆被维修过,我肯定不会购买,4S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销售欺诈。”黄女士表示。

何为PDI?

  PDI指“新车检测”。即新车在交车前必须通过的检查,包括安全、行驶、导航在内的各个系统,并对外观、遥控器、室内各种开关和配置、发动机内油量,以及各个重要部件的检查,确认以上配件是否都正常运转,检测的结果必须由车主确认正常后再签字验收。

●  先斩后奏不被认可

  在与路虎4S店协商无果的情况下,6月29日,黄先生以“消费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路虎4S店—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公司,要求“退一赔三”,即退回车款后,再赔付3倍购车款。


  在法庭审理中,路虎4S店称3月25日对黄先生的车辆启动了PDI程序,当月29日发现变速箱控制模块中的排挡杆破裂,承认在售车前进行过相关部件的更换,也没有告知黄先生,但以交付《领料单》、《施工单》的方式完成了告知,不存在任何隐瞒行为。

  黄先生认为,4S店在售车和交车前隐瞒了更换配件事实,致使其以为车辆完好而决定购买,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销售欺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有权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并退还购车款。同时,4S店应承担3倍购车赔付款。

●  一审获胜,赔款达31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路虎4S店在更换变速箱控制模块所形成的信息会对原告黄先生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应主动将信息如实告知,使之能作出更为理性的消费抉择。同时,销售者应以消费者明确知晓并理解其所告知内容的方式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路虎4S店隐瞒的行为显然是为了追求或放任消费者与其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的结果,其主观故意明显,这一行为构成销售欺诈。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原、被告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原告退还越野车,被告退还原告扣除车辆折旧费之后的购车款,并赔偿原告购车款利息损失,且被告赔偿原告3倍购车款共计314.4万元。

编辑小结:

  从之前刘女士的罚一赔三案,到本次黄女士胜诉获赔,我们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无疑是值得鼓励的!当然,从这其中我们也看到了不乐观的一面,存在欺诈行为的商家并不是少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成功案例的积累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这些欺诈行为终将被法律所压制,而消费者的购车环境也会因此而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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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首自己喜欢的歌,不是因为它的旋律,也不是因为它的歌词,而是因为那首歌在唱着自己的!
2015-08-26 15:29: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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