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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泽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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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 至少做些调查再说!
我是你们共同的一个朋友,了解一些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 正像这里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你
以这种方式把一个家庭的纠纷带到网上讨论,并且是在一个国内的赵春林无法看到,也无法为
自己辩解的一个网站上,是很不公平的。 我对你们的事了解得不多,但是通过我同赵春林的
交谈,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同你所说的很不一样:
1. 赵春林很爱他的女儿,这是我们每一个了解他的人都十分清楚的。同他在一起时,他总是
三句话不离他的女儿。 我们当时还多笑话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对他的女儿多情, 但他还颇
以次自豪,为他的女儿在网上建了一个网页(photos.yahoo.com/zhaoadam),放了很多他同女
儿在一起的快乐生活的照片。同任何一个了解赵春林的人说他会虐待他的女儿都是很难让人相
信的。
2. 他读MBA期间我不清楚他是否用了你的钱。但我知道他当时有学校的奖学金,并且还了贷款
,因为我了解到他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还清当时的MBA贷款。
3. 倒是你,我听说你同赵春林结婚前还有过一次家庭,并且是靠同那个先生的F-2签证出国的
。 你的美国绿卡也是因为同赵春林结婚才得到的,同他离婚也是因为你有了新的男朋友。 很
难说你现在同他的纠纷不是为了争取高额的抚养费用。
4. 说他把女儿作为人质也是很不公平的,因为现在是你把女儿在国内藏了起来,让赵春林长
时间无法见到他的女儿,以此要挟他向你偿付高额的抚养费。 而你现在把女儿藏在中国后,
自己一个人跑回美国,在这样一个地方让我们听你的一面之词。 让自己的女儿一个人呆在中
国,无法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是任何一个理性的母亲都无法作出的事。 你这么做,确实很
难令人理解。
5. 我不知你在这里发这个帖子想达到什么目的,但是这是你们的私人事件。 为了孩子的利益
,你们应当协商解决。即使不成,还有法律程序。把另一个人的真实姓名和个人隐私在这种场
合公开出来,进行没有任何根据的诽谤和谩骂,是不道德也是触犯法律的,我想这一点这里的
人也都很清楚。
2007-02-09 11:00: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8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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