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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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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这孩子,也认识这孩子的父母。。。。。。
我认识这孩子,也认识这孩子的父母,她妈妈老叫她宝贝,没想到为了她,亲生父母发生如此大的冲突,我也很喜欢这个小女孩,长得白白净净,很可爱。

找她父母得朋友了解了一下情况,谈几点看法仅供参考:两人既办理了离婚,其中一人又再婚,还有了一个女儿,过去的恩恩怨怨可不可以一笔勾销,我想我们都是成人了,自己的不开心不能影响到小孩的生活,她毕竟是个无辜的孩子。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就有责任和义务让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让孩子生活快乐。如果离婚是不可避免的,你们大人犯下的错,就应尽量避免给孩子带来伤害,那么现在和今后你们更应该在各方面来给孩子有所弥补。若能让孩子经常感受到你们虽然分手,但是双方都是永远爱她的岂不更好?离婚时法院判的确判给了妈妈,在没有新的法院判决前,身为博士,现任妻子又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赵某理应尊重法院原来的判决,他想改判抚养权,上诉中国法院,这应该是无可厚非,但扣住孩子护照就不对了,三次庭审,历经七个月,在年底法院即将要结案时,爸爸撤诉,说明他已经放弃了改判抚养权,此时将护照归还顺理成章,没想到他继续扣住孩子护照岂不是错上加错?

关于抚养费:孩子在美国生活学习,父母各应支付多少,法院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赵某也签字同意,自然应依法按时支付。此钱是通过帐号打入对方的,而美国为了保护儿童权益,有专人监管,赵某由于少付了5个月以上的抚养费,回美国时两次依法被扣住了护照是必然的,他前妻对此不予追究,还出证明减去此钱,帮他取回护照;由于读MBA是前妻支付的所有费用,判决书上还要他归还前妻3万美金,可他至今1分未还,相比之下,他的前妻显得大度多了,抚养费是保证孩子的生活必须的,前妻付出的不比他少,况且他目前的收入与资产已经远高于当初,要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公司而想去减少孩子的抚养费,未免让人耻笑。即使真想这样,也应通过双方协商或经过法律程序解决,而现在仍然扣住孩子护照实属无理。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希望双方摒弃前嫌,多为孩子想想。多给她点爱吧!不要再伤害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了,但愿你们的宝贝能早日实现她的愿望---回美国和她妈妈在一起。

孩子迟早要长大,不要等孩子长大后再后悔,那时就晚了,希望一切爱孩子的人们共同努力帮助孩子,希望一切有能力帮助这孩子的人,劝告赵某迷途知返,帮助他做也值得还之爱的好爸爸...............

网名:天良
2007-02-16 17:57:2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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