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讲道理的方式真是奇葩,用其他领域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来否定一个领域追求公平的权利?
就好像其他领域的不公平是由今天希望买车公平的人群造成的,难道制订这些政策的不是同一个群体? 你说的不是正好论证了我的观点,你在这个方面可能跟着借了光,但是这种政策制订的机制,能保证你在其他领域个人的合理权利不受侵害? 什么叫打着“公平”的旗号,你不去论证这个政策是否公平本身,却以动机论去否定别人,这是一种什么心态?
你的反驳也真的让我觉得可笑,作为一种公共资源,还什么中签以后政府让你一元买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难道这种价格的制订可以如此随意?而不是根据它合理的价格来制订?你还活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时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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