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有的人10年不中;另一边是有的家庭有多辆车,甚至还能出租车牌牟利;政策同时一边允许车牌终身拥有、还能继承;另一边,要无车家庭全家放弃10年之内摇号的资格,才能换取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摇号;你认为他们的愤愤不平是毫无道理,应该嘲讽的,是吗?
我想再提醒你一遍:车是私有财产,但是车牌却是代表公共道路的使用权利。 如果要比,就比道路使用权本身,不要东拉西扯一些没有可比性的事情。如果你举得那些例子不存在不公,那无需比较;如果存在,那也不是摇号不中群体造成的。 假设有一天,当局认为车还是太多,现有车辆要摇号出行,但同时处级以上可以不参加摇号,并且这种资格可以终身,可以继承,你支不支持? 你虽然爱抬杠,至少不应该丧失一个人应该有的起码的善良吧?
(此文由回龙观110在2020-06-14 20:33: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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