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专栏》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tiesia
tiesia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高级居民
经 验 值:70
魅 力 值:31
龙    币:961
积    分:331.8
注册日期:2006-07-17
 
  查看tiesia个人资料   给tiesia发悄悄话   将tiesia加入好友   搜索tiesia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tiesia发送电子邮件      

啃老族”与“自啃族”、你会做哪一类?
http://www.allfang.com 全房网 日期:2006.9.8 来源:焦点论坛 作者:


“啃老族”是依靠父母的养老钱来完成自己的住房梦想;

“自啃族”则是只靠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实现居住生活。

无论他们的行为对与错,但都反映了当前年轻人自己的购房观念。现今社会里,“啃老”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而在房地产领域中,“啃老”这种行为有着其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虽然随着房价不断的上涨,大家买房的压力似乎也越来越大,但是出于居住的需求,买房必将出现在未来生活的日程当中。而在买房的过程中,也就出现了购买形式不同的两类人群——“啃老族”和“自啃族”。

关于买房该不该做“啃老族”的调查中显示,85.71%的人认为现在年轻人用父母或家人的钱买房的现象是很普遍的,这表明,“啃老”买房的确已成为一种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但从年轻人主观上来说67.35%的人认为买房是不应该花家里的钱的。为什么理想和现实会有如此差距?

房价高肯定是直接的原因,但是更多的原因是在房价高的背后。人们的收入水平跟房价增长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个时候作为年轻人,本身的收入就有时间因素的限制。22岁大学毕业,28到30岁结婚,积攒的时间只有几年,深圳市一年平均人均消费最少在八九千以上的水平,如果把消费全部变成购房资金的话,这五、六年的时间积攒的钱还远远不够付购房的首付款。所以,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不啃老的可能性不大。另外,这也跟人们现在普遍的观念有关系,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就是居者有其屋,人都要有自己的房子,现在所有接受传统教育人的观点,都是要结婚或者说自己独立生活的前提就是买一套自己的房子。

面对买房,很多人无奈地选择当“啃老族” 。

将近而立之年,却还未婚,父母“压力”之下在大城市买房,为迟早的婚房做准备。看着几乎天天上涨的房价,很多人感觉到与其租房把钱交给房东,还不如买房划算。事实却是残酷的,作为一个外地人在大城市内生活,虽然工作将近五年,但是日常除去租房、每日三餐、交通费以及一些必不可少的应酬外,自己却没有积攒下足够的首付款。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的父母会拿出自己积蓄来替自己交首付,“虽然有些为难,但是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如果买,那么自己就成为一个“啃老族”,一辈子都无法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如果不买,那飞涨的房价自己这一辈子也无法实现居住的梦想。在房价到底涨还是跌的流言蜚语中,小李一咬牙还是拿着父母给的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开始步入了“房奴”行列,每月将自己的收入交给银行。虽说首付款父母没有要求他还,但小李暗中还是希望能还上这笔钱,迟早去掉“啃老族”的这个称呼。

“自啃族”买房是自己的事

“买房本来就是自己的事,为何要用父母的钱?自己‘啃’自己,只要量力而行就好。”作为大城市中的本地人,很多人在读完大学后就开始打工赚钱,首先就把上学的万元学费逐步还给了父母,其次就是再存钱为结婚买房打算。有些人坚决反对自己父母把“养老费”用作给买房的首期,而是要把“自啃族”当到底,所以这样的“自啃族”在买房的过程中也坚持用自己的钱,而不会动用父母的积蓄。

这也就是说,“啃老”是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的。但从年轻人自身的主观上来说,还是更愿意自力更生的。调查中显示,76.09%的人选择只用家里的钱来交首付,月供还是靠自己去赚取,只有14.29%的人为用家里的钱买房是不用还的。其实造成“啃老”这种观念的主要原因还是观念上坚持先立业后成家还是先成家后立业,年轻人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就不一定要急着买房。所谓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如果不设定目标的话,永远只是原地踏步,永远只是生活在父母的温暖的怀抱之下,怎么能长大呢?怎么能接受社会上这么残酷的竞争呢?适者生存,如果连自我生存的能力都没有,父母老去以后吃老本吗?不可能,所以年轻人的出路只能是自力更生。如果父母能力强,自己能力也强,可以一次性的改变。如果支付能力不足的话,可以通过租房买二手房,或者买边缘一些房价稍低一些房子,逐步过渡的解决这样的问题。
2006-09-08 19:30:0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18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