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打开] [网址] [举报] [屏蔽]
龙泽八号
龙泽八号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龙泽八号个人资料   给龙泽八号发悄悄话   将龙泽八号加入好友   搜索龙泽八号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龙泽八号发送电子邮件      

对房蔚指控的几点说明
本来,我不想把家庭的私事变成公众议论的话题,但是现在这件事情经过房蔚的编造,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家庭生活,我在这里不想对事件本事做出什么辩解,我只列出几点事实,并且这些证据都已呈交给中国和美国的法庭。是非曲直由大家来评论了。
1, 房蔚于1996年夏天通过她与我之前的另一次婚姻(房蔚持F2签证)来到美国。我们97年相识,当时因为我拿到博士学位,可以申请绿卡,房蔚马上与其前夫离婚,和我结婚并取得绿卡。
2, 我于98年去芝加哥大学读MBA,当时曾获得学校极少数人能获得的奖学金,并在政府进行贷款,至今还未完全还清贷款。房蔚称她供我读书完全没有根据。
3, 房蔚与我于1999年6月29日生下一女。99年下半年,为生活所迫,我暂停在MBA的学业,中途参加工作,奔波于美国与中国美国之间,将收入全数交给房蔚。但离婚时我没有拿到一分钱,房蔚称她把钱炒股早已输光。房蔚在2000年以离婚为要协,要求我放弃在中国的工作。虽然我发现房蔚已与别的男人有暧昧关系,但为了孩子,为了挽救家庭,我放弃了中国的公司回到美国挽救婚姻。 但房蔚仍在2001年初在新泽西州提出离婚。我当时坚决不同意离婚,尽量满足她在经济提出的一切条件。在我们分居阶段为了不让孩子受苦,我主动付给她每月1500美元的抚养费,占我税后工资的三分之一还多。 因房蔚的坚持,美国新泽西法院于2003年8月27日判决离婚。我们就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达成协议:两人对孩子享有联合监护权, 房蔚是第一监护人,孩子随母亲生活。我为第二监护人,每月支付房蔚1500美元抚养费。
4, 我于 2003年10月回国,借了朋友的钱开了一公司,公司开始经济很紧张,但我仍按时继续支付高昂的抚养费。同时房蔚在美国也因多次更换工作,收入不稳定。2004年3月至9月将孩子送回中国由我抚养。我于2004年6月与我现在太太结婚,有了稳定的家庭,这期间孩子主要由我太太来照顾。2005年5月,房蔚因为经济困难,并且孩子患有肺结核和皮肤病,将孩子送回中国由我抚养。当时虽然我还支付着高额的抚养费,但房蔚居然让6岁的孩子一人坐飞机从美国回到中国。当时我太太怀孕七个月,是我太太挺着肚子陪着我女儿在北京各大医院奔波,终于治好了孩子的肺结核和皮肤病。孩子同我生活的一年多时间里,房蔚没有支付给我一分钱的费用。
5, 孩子与我们生活在一起期间非常幸福。孩子在小区交了许多好朋友,在学校里成绩优秀,学习芭蕾,并且画画获得了学校奖励,小区里的很多大人小孩都认识我们的女儿,称她的小名爽爽(见网上的照片photos.yahoo.com/zhaoadam)。包括住在我们楼下的老太太,她在我们小区学校门口摆了一小菜滩,有时候爽爽会和她的很多小朋友及她的小妹妹在她那儿玩,我们也有保姆在旁边看着。我们对孩子所做的一切,小区任何认识我们的人都可以帮我们做证。房蔚将孩子抢走以后,孩子的班主任孙老师才知道我太太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跟我说,你太太做得真是很不错,我一直以为她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6, 孩子上的小学就在我们小区内,是北京重点小学实验二小的分校铭师小学,离我家不到100米,从我家的窗户时能看到孩子迈进校门。北京天气冷,我太太每个星期都为孩子洗几次热水澡,为孩子涂治皮肤的药。孩子的功课都由我太太每天辅导。2006年5月初,房蔚的弟弟和弟妹还到我们家来探望过爽爽,对爽爽的生活环境和我们对爽爽的照顾赞不绝口。但房蔚对我们所做的一切一直特别挑剔。为此,我们发生了争执,房蔚通过她的美国律师向我发出了律师函,表示因为我们因为没有陪同孩子上学,准备在美国起诉我,要求取消我的联合监护权。接到信函后,我咨询了中国的律师得知我们在中国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起诉。2006年5月,我在昌平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我将此通知了在美国的房蔚。
7, 房蔚于5月24日回北京,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雇了一个保镖,同她一起从学校直接将孩子抢走。当时,我还为孩子准备了很多礼物,并向她的小朋友发出邀请,参加孩子的生日聚会。孩子被抢走以后,学校老师通知了我们,我们向公安局报警。房蔚杜绝了我和孩子的一切联系,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有八个多月没有孩子的任何消息。我现在才得知房蔚自己一个人回到了美国,并没有和孩子在一起生活。
8, 2006年7月16日,我收到房蔚在美国新泽西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1,对该抚养权案件进行管辖,2,剥夺赵的监护权,她要取得单独监护权。7月21号,新泽西州高级法院对此作出判决,原文如下:
“在考虑了呈交给本院的所有理由和在案证据后,原告提出由新泽西州对孩子抚养享有管辖权的要求今日被驳回。
中国应对此案行使管辖权,基于如下原因:原告主动将孩子送回中国并居住达六个月以上;原告自愿地并且由于原告已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原告已经修改了原离婚协议,以孩子最大利益为重是一个举证责任;孩子在中国已经生活十四个月,遵照新泽西州法律UCCJEA的规定,中国已经是孩子的居住地,并且原告也已经服从了中国的管辖权。”
该判决作出后有四十五天上诉期,但房蔚没有上诉,该判决生效。

房蔚在得知美国的判决后,向我写信发出威胁,称她会不惜一切代价来毁掉我现在的家庭,现在的生活,我的事业和名声。并称她要把孩子带到美国,一辈子不让孩子回到中国,永远不让我见到我的女儿。她在网上发出这个帖子只是这个过程的第一步。期间,我也通过很多我们中间的朋友,要求和房蔚一起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件事情,但每次都遭到了她的断然拒绝。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和房蔚坐下来,以孩子的利益出发,协商解决件事情,我只想尽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也希望关心这件事情的朋友劝劝房蔚,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不要逞一时之气,和平地解决这件事情。
2007-02-09 15:29:1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877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