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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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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政府出台这个政策,并请赞同政策者三思
支持。
作为一个严肃的、负责任的政府,是不能朝令夕改的。既然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没有条例规定一定要回购,就不能随意增加这个约束。这不是要保护未买到经济适用房者还是保护利用经济适用房进行投资者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关系到每个中国公民权益的问题。想想无数损害大家利益的政策,哪些不是打着好听的旗号进行的?政府下达政策应当严肃,不能随心所欲。尤其是涉及到很多利益人的情况。
举个极端例子,不论大家买的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突然政府说,为了建立更公平的分配机制,要求每套房子的使用期限由原来的70年修改为5年,到期按照先前的采购价政府进行回购,然后按照“公平”的机制重新分配给大家,以降低国民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住不上房子的人。
相信对很多没有买到房子的人,这个政策是非常好的。一定会有人赞同。问题是,这样做如何保证大家的权益?这种政策能够执行就意味着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你没有最基本的保障。成为政府刀下的鱼肉。
应当说,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本着公正公平透明的方式进行。即便要制定一个让部分人利益受损的政策,也不能朝令夕改,也要有足够的缓冲。即便制定的政策是非常好的,不按照新政策执行要付出相当的代价。
很多叫嚣政府回购会怎么怎么好的人,完全没有民主的观念,完全没有理解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负担的责任,完全没有理解到这样的政府权力是非常可怕的。
很多后来让大家切齿的政策,就是在一片欢呼声中顺利通过的。沉默的大多数总是很愚蠢的——不是智商,而是短视。
所以,我坚决反对政府出台这个政策。
2006-10-11 04:25:4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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